焊錫煙霧排放規范標準
國家在控制大氣污染物排放方面,制定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-1996,規定33種新污染源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,同時規定標準執行中各種要求,可作為項目環評檢測、環境保護、認證評價、設施驗收等現有大氣污染物排放管理。
焊錫作為線路與各電子元器件相連接的重要生產工序,通常以錫、鉛、鎘、鋅作為基礎材料,與各種化學成分組合成錫鉛合金、錫鉛銻合金、錫鉛鎘合金、錫鋅合金、鉛銀合金、鎘銀鋅合金、鋅鋁合金等數十種焊料,是一種熔點較低的軟焊料,當焊料、阻焊劑及母材受熱時,會揮發出各種有害煙霧和氣體,如鉛及其化合物、錫及其化合物、鋅及其化合物、鎘及其化合物、鈹及其化合物,以及阻焊劑產生的氟化物、氯化物和硼化物揮發物質,從而降低焊錫工作臺周圍空氣質量,下列部分焊錫煙霧的成分中有害物質排放限值。
1、錫及其化合物排放限值:經過排煙管道最高允許排放濃度8.5mg/m3,經過排煙管道15米高出口二級污染源最高允許排放速率0.31kg/h,三級污染源最高允許排放速率0.47kg/h;不經過排煙管道無規則排放周圍濃度最高0.24mg/m3。
2、鉛及其化合物排放限值:經過排煙管道最高允許排放濃度0.7mg/m3,經過排煙管道15米高出口二級污染源最高允許排放速率0.004kg/h,三級污染源最高允許排放速率0.006kg/h;不經過排煙管道無規則排放周圍濃度最高0.006mg/m3。
3、鎘及其化合物排放限值:經過排煙管道最高允許排放濃度0.85mg/m3,經過排煙管道15米高出口二級污染源最高允許排放速率0.05kg/h,三級污染源最高允許排放速率0.08kg/h;不經過排煙管道無規則排放周圍濃度最高0.04mg/m3。
4、氟化物排放限值:經過排煙管道最高允許排放濃度90mg/m3,經過排煙管道15米高出口二級污染源最高允許排放速率0.1kg/h,三級污染源最高允許排放速率0.15kg/h;不經過排煙管道無規則排放周圍濃度最高20ug/m3。